法律
隐私权政策
私立淡江高级中学校校史馆(以下简称本馆)依据「图书馆法」提供各项服务,依「个人数据保护法」(以下简称个资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公告下列事项,请详阅。
一、搜集个人数据之目的
本馆为运行资源利用与推广服务等相关业务,需搜集您的个人数据。
二、个人数据处理、利用之期间与范围
本馆将于搜集目的之存续期间或因运行业务所必须的保存期间内合理处理、利用您的个人数据,处理、利用地区不限。
本馆将利用您的个人数据于搜集目的之各项业务运行,包括提供个人数据予淡江高中图书馆以进行合作阅览与借还服务,以及因业务运行所必须之各项联系、通知、统计分析与异地备份。
三、搜集之个人数据类别
本馆因运行业务搜集您的个人数据报括中英文姓名、证号、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连络电话与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等,详如各项业务申请表内容。
当您使用本馆提供之各项网络资源服务,本馆及数据库厂商将使用 Cookies 进行管理及记录。包括记录 IP 地址、使用文件及时间等轨迹数据。
四、个人数据之提供
您可自由选择是否提供相关个人数据,惟若拒绝提供个人数据,本馆将无法提供相关服务。
请依各项服务需求提供您本人正确、最新及完整的个人数据,若您的个人数据有任何异动,请主动向本馆申请更正。
若您提供错误、过时、不完整或具误导性的数据,而损及您的相关权益,本馆将不负相关赔偿责任。
五、个人数据之保密
本馆将善尽个人数据保护之责。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个人数据被窃取、泄漏、窜改、遭其他侵害者,本馆将于查明后以电话、电子邮件或网站公告等方法,择适当方式通知您。
六、当事人就个人数据得行使之权利
您可依个资法第三条规定,就本馆保有您的个人数据行使以下权利:
请求查找或阅览、请求制给拷贝本、请求补充或更正、请求停止搜集、处理、利用或请求删除,惟因本馆运行业务所必须者,本馆得不依请求为之。
七、告知声明之修订
本馆保有修订本告知声明之权利,本馆于修订本告知声明内容后将通过您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或于网站上以公告的方式通知您,如您未提出异议或继续使用本馆相关服务,表示您已同意本馆所更改之内容。

